山东师大教发通[2023]2号
各相关单位:
为保障教育教学质量,强化各教学单位质量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推动课堂教学改革,充分发挥教学督导在质量保证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就开学初期督导听课安排如下:
一、听课对象
坚持分类督导,促进不同教学阶段和发展需要的教师提升教学能力。重点选取新入职教师、青年教师、校级督导听课评价需要重点帮助的教师以及课堂教学改革试点课程。
二、听课方式
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学院(部)教学督导组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采用线下、线上方式开展督导听课。线上督导听课可通过学校多媒体教学系统(http://dmt.sdnu.edu.cn),采用观看课堂教学直播或回放上课视频的方式进行。
三、信息反馈
可采用课间交流、书面反馈等方式反馈教学情况。请各位督导委员充分利用课间与教师现场交流反馈,提出指导建议;听课当周在教学质量管理平台(https://sdnu.mycospxk.com)上填写问卷,实现书面沟通;评价问卷“综合评价与建议”部分要具体详实,切实有指导意义,帮助教师改进教学,避免采用“好、良好、优秀”等笼统评价。校级督导使用《校级督导听课问卷》,学院(部)督导使用《学院督导听课问卷》。
各学院(部)引导授课教师关注“教学质量管理平台”微信公众号,及时查看教学督导评价结果,也可登录网页端查看被评结果。
四、专题研讨
根据我校深化课堂教学改革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教学督导可围绕学业评价方式、优化课堂教学内容、改革课堂教学方法、完善全过程学业评价制度、健全课堂教学管理机制等方面,通过专题培训、经验交流、教学比赛、观摩课、说课、座谈会等方式开展专题研讨与交流,并及时总结研讨成果,采取适当形式进行宣传推广。
五、工作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应严格教学组织管理,强化教学质量意识,强化教师课堂教学质量主体责任和教学单位监督管理责任,全力支持教学督导开展相关工作。
(二)各教学单位督导组按照学校教学督导工作的总体安排,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任务,制定工作计划,保证督导工作有序、高效、优质开展,促进教学督导成效持续提升。
(三)教学督导员应积极学习省教育厅、学校深化课堂教学改革系列文件精神,加大对最新教育教学理论的研究,将相关理论运用于教学督导工作中,推动教学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模式、教学评价和现代教学技术应用等一体化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四)教学督导听课是学校年度目标管理的考核指标之一,也是学校迎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教学工作评估的重要资料,请各学院(部)通过教学质量管理平台掌握本单位教学督导教师的听课进展情况。
(五)立足学生发展,遵循“以导为主、以督促改”的原则, 重在对授课教师提出建设性意见,营造良好的教风、学风和质量文化建设氛围。
六、材料报送
各学院(部)报送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教学督导工作计划,工作计划需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学院(部)督导重点工作安排、工作举措、预计达成工作目标等,于2月27日前,将工作计划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ueaifeng@163.com。
七、联系方式
1.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岳爱峰、丁同楼,86180061,yueaifeng@163.com
2.多媒体教学系统 李有华,86182639、86181200
3.教学质量管理平台客服 QQ:2885540240
教学质量管理平台客服电话:400-800-3210
附件:
1.教学质量管理平台+多媒体教学系统使用指南下载表
2.督导听课记录表
山东师范大学教学督导委员会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3年2月20日